夫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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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的确定

夫妻债务的确定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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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下列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因一方实施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如致他人人身损害的侵权之债;婚前一方所负的债务;婚后一方为满足个人欲望,确系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婚后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等所负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