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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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夫妻共同债权与债务的相关法律问题?

夫妻是一种人类才能拥有的两性关系,它与情侣、伴侣等陪伴关系的含义不同,夫妻是指生理成熟的男性和女性达成了一种互相帮助具有法律意义的关系。然而不是所有的夫妻都可以白头偕老,也有一些夫妻会半路分道扬镳,但是夫妻双方并不是在离婚后就断绝了彼此间所有的联系的,例如小孩抚养与看望的问题、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的亲戚朋友包括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问题都不会随着夫妻关系的结束而消失。

如何应对夫妻共同债权与债务的相关法律问题?

我国有一部专门针对离婚案件处理财产问题的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在这部法律中的第二条第五项中提出了共同债权和债务的定义,也就是说如果你们在婚姻还存在的情况下,不管是男方取得债权还是女方取得债权或债务或者是双方取到债权或债务,这些债权和债务都会被定义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婚姻法》的规定中,如果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的话他们的共同财产可以自行协商划分,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自行解决的话,可以申请法院的帮助,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的财产状况,在照顾女方权益和子女权益的原则下对共同财产进行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的过程中对共同的债权问题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的话,一般是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离婚双方争夺债权;

第二个原因是:离婚双方推让债权争夺其他共同财产。

离婚双方选择争夺债权可能是因为债权非常简单就可以实现,或者是双方共同债权的数额非常庞大,大到超过夫妻双方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也可能是债权中有一些其他的增值因素。如果是离婚双方互相推让共同债权而去争夺其他财产的时候,很有可能是因为债权的数额太小,债权需要花费的时间精力太多或者是对被债权人的不信任,还不如花更多的时间来分双方的其他共同财产。

离婚双方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一般是不会对这种问题进行绝对的判决。

因为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职责之一是要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而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划分无论在权利上还是义务上都是平等的,夫妻间的共同债权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连带债权,如果法院将这种带有民事权益的连带债权强制判给一方所有的话,就会剥夺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样就违背了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所以当离婚夫妻对双方共同的债权问题牵扯不清的时候,人民法院应该先查清楚双方是否存在债权问题,这些债权或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再了解清楚这些问题以后,在向双方有矛盾的地方进行调解和规劝。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过程中有共同债务问题的话解决方法也与债权问题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