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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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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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怎么处理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夫妻中的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要说明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约定有一人偿还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债权人依然可以向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追偿债务,不承担债务的夫妻一方不能拒绝,但是其偿还后可以向离婚协议中约定偿还债务的一方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