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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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的夫妻债务承担

同居关系的夫妻债务承担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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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其中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合同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根据本案并没有原债务人与受让人的签章转让免责合同,所以债务承担人为加入型,不免除原债务人的义务。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针对“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给大家做的相关分析。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其实是紧密相连的,一旦债权人要想将自己的债权进行转让,那么在通知债务人的情况后,债权人推出该债权债务关系,第三人进入之后,发生债务承担。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河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