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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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抵押协议

转让抵押协议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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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抵押转让协议


1.转让协议的最大前提是自己拥有的抵押车债权是有效的。也就是说自己和债务人签订的抵押协议必须是符合的法律规定,并且按照了相关的手续进行了办理才可以。双方的合同必须是经过签字之后,而生效了的,同时最好已经在有关部门有登记,否则很难对抗善意第三人。

2.在确定了自己拥有的债权是有效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转让协议的下一步的协商。在转让协议的签订过程当中,自己原有的抵押车债权的主要内容是不可以变更的。也就是说当时自己与债务人签订的抵押车摘权的协议里面的时间,日期,总额等等一系列的细节是不可以改变的。例如之前的抵押协议当中签订的贷款额是70万,那么转让之后这辆车的抵押贷款额依然是70万,这是不可以由先后债权人两者就决定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