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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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能追回借款人的钱吗

担保人能追回借款人的钱吗
可以,
担保人在帮债务人履行了还款义务后,可以依据《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规定向债务追偿。
但是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时要注意该款是否该还,有无已还或是不用再还的情况。同时在还款后要收到已还款的依据且收回相应借款依据。最后也要注意是否只有一个担保人,是否有其他担保人一同承担担保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规定向债务追偿。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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