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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留置权

运输合同留置权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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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

你介绍的不是很清楚,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对保管合同来说,必须是债务人逾期不支付保管费用的,才产生留置权,这不需要约定,是法定的.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