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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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过度医疗谁承担责任吗?

一、医院过度医疗谁承担责任吗?

医院过度医疗谁承担责任吗?

过度医疗的话一般是由医生;护士或者是医疗机构承担责任。法理视角审视,过度医疗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的诊疗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并具有诊疗目的不正确、消耗医疗资源过度、超出个体与社会医疗保健的理性需求、造成患者人身过度伤害或财产过度损失等情形之一的行为。引发过度医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医疗机构的逐利性、医务人员的趋利性、防御性医疗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医师具有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的权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可见医师的诊疗权利不是无限的,对患者的医疗行为必须有根有据,不允许无依据的不必要诊疗。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导致患者支出不必要的检查费用,患者一方有权要求医疗机构退还。造成其他损害后果的,患者一方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二、过度医疗怎么赔偿?

如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一方,认为对方存在过度医疗的,需要提出证据,比如对方无医嘱、非必要的情况下使用了非医保类药品等。对方可以起诉当事人和保险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对用药合理性、以及用药与本次事故关联性进行鉴定,法院会根据鉴定意见核定对方要求的合理部分,并判定保险公司赔偿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可见医师的诊疗权利不是无限的,对患者的医疗行为必须有根有据,不允许无依据的不必要诊疗。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导致患者支出不必要的检查费用,患者一方有权要求医疗机构退还。造成其他损害后果的,患者一方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如果医院进行过度医疗的话,需要向患者进行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补偿费等的赔偿。如果是情节严重的话,还需要承担更严重的处罚,如吊销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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