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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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1、和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
2、调解: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诉讼: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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