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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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承担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一般是由医疗人员与医疗机构承担,作为责任主体。医疗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
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谁来承担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