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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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巴漏是否是医疗事故

淋巴漏是术后的一种并发症,是有发生的可能性,假如医务人员没有违反相关的手术操作,也做到了防范的措施,那么就不能属于医疗事故,反之,患者及其家属是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医疗机构负责把患者治愈为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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