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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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的责任是什么

一、行政责任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第44条还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民事责任
就民事责任而言,不能依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承担补偿责任,而应适用《民法典》关于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即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赔偿数额,以人身伤害而引起的财产损失为标准,实际损失多少财产就赔偿多少。
三、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了非法行医罪的构成及刑事责任。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行医的责任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