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律师解答

输液性血栓静脉炎医疗事故吗

输液性血栓静脉炎医疗事故吗

患者和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案例在社会中是很多的,有些医院的设备陈旧,而且一些医生的职业素养并没有达标,导致在医治的时候发生医疗事故,从而产生了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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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1、故意或恶意行为

医疗单位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仍然为之。如某些医疗单位为了节省开支,不惜冒险向一些不具有生产资质的小工厂低价购进药品及部分医疗器械,由于其所生产的药品及器械质量难以达到国家标准,在用于患者后容易导致伤害甚至伤残,此时这些医疗单位主观上就具有故意或恶意。

2、严重不负责的行为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特定的职责,对于患者必须履行积极救治、审慎注意的义务,如果违反这些义务,情节严重的,即构成严重不负责任。这种行为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怠于救治;

(2)相互推诿延误救治;

(3)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和规程。如违规收治传染病人,导致其他人被传染的行为;做内窥镜之前不检查免疫十项,导致他人被感染肝炎或艾滋病等。

3、 重大过失

过失是指应该预见而未能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行为,分为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重大过失是指由于医护人员的疏忽给患者造成了重大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