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主体和管辖有哪些规定 法录帮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1.6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代位权诉讼主体: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且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务人承担。代位权诉讼管辖: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TAG标签:诉讼 行政诉讼 代位权 管辖 行政类 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