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丢了该怎么办 法录帮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2.7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出生证明遗失,需要及时补办。补办应当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申请办理前应先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上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还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村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九条:《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证件的出、入登记制度,补发和报废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本省发放程序制定具体规定。 TAG标签:行政诉讼 行政类 出生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