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法院罚金如何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的罚金缴纳有五种方式进行缴纳,分别是:
1、罚金数额不多或者虽然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按期限一次性缴纳;
2、罚金较多,犯罪人没有能力的,可以分期缴纳;
3、犯罪人有能力却拒不缴纳的,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4、不能全部缴纳的,法院应当随时缴纳;
5、对于有困难或是不可抗力的,应当减免罚金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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