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法录帮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1.5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TAG标签:行政诉讼 延期 行政类 审理 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