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质证的效力 法录帮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2.9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效力是经过质证的证据才可以作为定案依据。证据必须要在法庭上出示并经过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庭审中,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TAG标签:行政诉讼 效力 行政类 质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