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履行抗辩权防范风险怎么进行 法录帮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2.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1、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已到履行期的应当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2、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合同造成根本违约,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的权利。【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526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TAG标签:抗辩权 履行 行政诉讼 行政类 防范 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