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考验期间最长是多久 法录帮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3.2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关于暂予监外执行考验期没有明确规定。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所以,暂予监外执行是没有规定具体期限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TAG标签:监外执行 行政类 最长 行政诉讼 暂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