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
1、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则表明违约人是没有过错的,因而应被免除责任。
2、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
3、情势变更可以成为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原因,而意外事故常常可成为情势变更的原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