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提起工伤行政诉讼提交的材料

提起工伤行政诉讼提交的材料包括:
1、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者不予受理的证明文件。
2、起诉书。起诉书需要载明下列内容:原告是个人的,需要载明个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年龄、职业和住所等。原告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需要载明企业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被告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地姓名、职务;诉讼请求以及起诉的主要事实根据和理由。提起诉讼的年、月、日。
3、工伤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关系证明、工伤事故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或者职业病鉴定书)等。

提起工伤行政诉讼提交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