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法录帮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3.1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后履行合同的一方有权要求应当履行的一方履行其义务;如果应当履行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拒绝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TAG标签:行政类 履行 抗辩权 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