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法录帮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7.47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时间为出生时,终止时间是死亡时。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但它不是具体的民事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TAG标签:行政诉讼 时间 民事权利 终止 行政类 能力 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