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60日没答复怎么办 法录帮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9.08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可以先等着,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TAG标签:行政诉讼 行政类 信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