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法录帮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1.7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TAG标签:费用 生育 报销 行政类 行政诉讼 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