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跟法官比较熟悉开庭时法官是否必须回避

自行回避又称主动回避,是指具有法定回避情形之一的有关办案人员自行要求回避。
法官作为审判人员,当与案件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关系密切、有利害关系时应当自行回避。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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