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有什么限制吗 法录帮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3.4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监外执行有下列限制:(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TAG标签:行政类 行政诉讼 监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