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行政再审程序的申请情形有哪些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行政再审程序的申请情形有哪些

(一)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