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不受案的范围 法录帮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1.9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TAG标签:行政诉讼 受案 行政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