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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危险废物行政许可

宁夏危险废物行政许可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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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受理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省政务大厅环保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单,将申报材料转送土壤处。
2、审查
1.土壤处组织专家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评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许可项目进行审核。2.对符合申请条件和相关规范要求的经营单位,土壤处制作许可证。
3、办结
行政审批办报经厅领导签批,出具批复文件,申请人持受理通知单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