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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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办理路政行政许可程序有什么

办理路政行政许可程序有以下几点:

一般办理路政行政许可程序有什么

第一,受理

岗位责任人:路政大队工作人员

岗位责任及权限:对申请人提出的行许可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的内容予以确认,但申请资料中涉及技术性的实质内容不得当场更正;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场出具行政可受理通知书

4、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加盖本行政机关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

时限:即时

第二,审查

岗位责任人:路政大队工作人员

岗位责任及权限:

1、初步审查申请材料的合法性。

2、通过现场勘查,对申请材料内容及现场堪查材料进行复审。

时限:2个工作日

第三,现场堪查

岗位责任人:路政大队工作人员

岗位责任及权限:

1、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到现场进行勘查,与申请内容是否相符。

时限:10个工作日

第四,呈报

岗位责任人:省、市公路局

岗位责任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初审、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2、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以许可意见及理由。

时限:4个工作日 (不在承诺时限内)

第五,公告及送达

岗位责任人:路政大队工作人员

岗位责任及权限: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及时告知申请人,核发许可证。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及时填写退件通知书,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路政行政许可程序有有关职责部门对申请进行受理,主要是对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查验。如果资料不齐或者有错误的话,那么可以要求当事人进行不齐或者是现场更正其错误。之后需要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之后需要进行现场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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