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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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能否进行行政诉讼?

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能否进行行政诉讼?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能否进行行政诉讼?

撤回行政复议后,如果行政复议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且未超过诉讼时效的,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包括什么?

(一)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哪些纠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四、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起诉状;

(二)原告(包括第三人)的基本信息;

(三)原告提交起诉状时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四)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书以及证明收到上述决定书日期的证据;

(五)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提交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

(六)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交证据;

(七)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八)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据。

对于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做出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提起行政诉讼也是要符合条件的,需要注意的是,起诉行政机关不是必须先经过行政机关的复议,但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