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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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配被行政强制执行应当怎么办

一、财产分配被行政强制执行应当怎么办

财产分配被行政强制执行应当怎么办

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执行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其他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也应参加,且异议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和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提起异议之诉。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

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诉讼期间进行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提存与争议债权数额相应的款项。

二、法院异议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执行异议书

异议人(债权人/被执行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债权人/被执行人:×××,……。

……

(以上写明异议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因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财产分配方案,异议人不服,提出以下异议请求:

……

事实和理由: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人民法院财产分配方案

异议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综上所述,财产分配被行政强制执行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的请求,但需要提出异议的时间,应当在十五天内及时的提出,法院会暂缓执行,并且重新对财产分割进行审核,在确定存在问题之后会对方案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