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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

行政诉讼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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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律师代理权限有哪些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委托人授予的,其代理权限依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所确定的授权范围而定。委托人的授权可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即只在委托书上证明代理人仅有权代为诉讼行为;特别授权,即委托代理人不仅有权代为进行诉讼行为,还可代为处分当事人的某些实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