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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纪委监委收缴罚没款管理办法私分罚没款怎么量刑

一、违反纪委监委收缴罚没款管理办法私分罚没款怎么量刑?

违反纪委监委收缴罚没款管理办法私分罚没款怎么量刑

违反《纪委监委收缴罚没款管理办法》私分罚没款的量刑标准不能一概而论,对私分罚没款的行为是按照私分国有资产罪的量刑依据量刑的。

《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罚没收入的缴库依据是怎样的?

(一)执法机关取得的罚没收入,除当场收缴的罚款和财政部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取得之日缴入财政专户或者国库;

(二)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机关应当自收到款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缴入财政专户或者国库;

(三)委托拍卖机构拍卖罚没物品取得的变价款,由委托方自收到款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缴入财政专户或者国库。

三、私分罚没财物涉嫌犯罪量刑的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在我国,收缴罚没款都是国家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私自截留或者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如果存在私分罚没财物的行为,要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事实上,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目前各地对罚没款也都建立了严格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