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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经济纠纷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一、经济纠纷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处理纠纷的机构不同。

仲裁由当地仲裁委受理,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诉讼由法院受理,监督机构是检察院。

2.一旦合同双方约定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就不能到法院再进行诉讼。

3.仲裁按照自愿原则,诉讼则不以另一方意志为转移。

4.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法院则可以受理各类纠纷。

5.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制,申请撤销时法院一般不再从实体进行审查,如程序中有明显错误时可以撤销;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二年内申请再审。

6.仲裁庭审理案件通常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实行案件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7.两者收费不同。

二、仲裁裁决的效力有什么?

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生效以后所产生的法律上的拘束力。包括以下内容:

(1)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总体上讲,仲裁裁决生效的时间大致有两种类型:是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二是自仲裁裁决书通知当事人之日起生效。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

(2〉仲裁裁决的拘束力。

①对当事人的效力。仲裁裁决作出以后,当事人不得就该裁决所解决之争议再向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不得向法院起诉;

②对仲裁机构和法院的约束力。仲裁裁决作出以后,法院和其他仲裁机构不得受理已由生效裁决所解决的争议事项;

③强制执行的效力。仲裁裁决作出以后,义务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间内拒不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济纠纷仲裁和诉讼的处理机制不同,仲裁裁决生效以后,在法律上产生的约束力被称为仲裁裁决的效力,通常来说,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另一部分是仲裁裁决的约束力。仲裁裁决约束力又包括对当事人的效力,对仲裁机构和法院的约束力,强制执行的效力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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