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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交通违章处罚的行政复议书

不服交通违章处罚的行政复议书

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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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怎么办

1、有权知道违章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2、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3、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当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当事人对吊销驾驶证的处罚、罚款额度较大的处罚、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或者对车辆作出罚没决定的处罚,有权要求听证。

有过违章记录的这些人都应该知道怎么交罚款,因为工作人员在通知当事人的时候,对于交罚款的标准,原因,时间,地点等这些基本的信息都通知的很清楚。如果驾驶员自己非要不交罚款,以后出了什么事情的话,保险公司都会直接拒绝理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