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及归类的担保不服是否适用复议前置呢 法录帮 行政复议 1.0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海关有关海关事务担保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海关不予同意提供担保的行为在性质上不属纳税争议,因此无须适用复议前置。【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25条规定:担保人、被担保人对海关有关海关事务担保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TAG标签:不服 行政类 担保 归类 复议 前置 行政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