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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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和上诉的区别

复议和上诉的区别:
申请主体不同:复议的申请主体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而上诉的申请主体是上一级人民法院。
申请程序不同:复议是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而上诉是重新审判的活动。
诉求内容不同:复议是对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而上诉是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

复议和上诉的区别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四条

原审人民法院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对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