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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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缴退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一、多缴退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多缴退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多缴退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因为实际上对于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满意都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二)行政许可、行政 审批行为

(三)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 发票等

(四)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五)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六)税务机关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

1、颁发税务登记证;

2、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二、哪些情况不能够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内部行政行为:

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如劳动部门对劳动争议的调解;《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的对环境保护管理行政部门就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所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抽象行政行为。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在当代的社会,税务机关主要从事的就是跟税收有关的一些事项,比如说有征缴税收等。如果税务机关已经做出了多缴纳税收退税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此不满意,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况之下,对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来说,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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