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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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权利:

行政复议的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申请复议权

(2)委托权。在行政复议中,复议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行政复议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3)申请回避权

(4)撤回复议申请权

(5)申请执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复议申请人有依法申请执行的权利。

(6)诉权;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申请人义务:

(1)在复议过程中,复议申请人应自觉遵守复议纪律,维护复议秩序,听从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的安排

(2)复议申请人应自觉履行已生效的复议决定

(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