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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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咨询方式的有哪些

可以说,行政处罚是贯穿并且始终伴随着我国的行政管理工作的,和那些断然对国家行政工作就一点都不关心的这些民众不一样。大多数基层群众除了乐于关注国家行政政策以外,对于相应的行政处罚可能也想咨询一些专业的知识。不过在行政处罚咨询方式上面可能犯了疑惑。其实最方便的咨询行政处罚的方法,可以到我们365平台上面咨询的。

行政处罚咨询方式的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咨询方式的有哪些?

如果大家想要咨询行政处罚方面的相关知识的话,可以到当地各行政官方网站上面直接提出疑问,工作人员届时都会对相应的问题进行回答的,并且在本站平台上也有着非常专业的律师,可以帮助大家解答行政处罚方面的一些疑惑,所以执咨询政处罚可以选择方式还是比较灵活的。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我国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哪些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

(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法除以列举方式规定了上述行政处罚外,考虑到这六种行政处罚可能不足以处罚行政违反行为,又授权法律和行政法规这两种全国性的法律文件可以创设六种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新创设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劳动教养、通报批评、强制履行兵役、驱逐出境、撤销注册商标、注销城市户口等。

关于行政处罚这是相应的行政单位都具备的一定的执法权力,所以现在也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会在官方网站上不定时的对网友们的提问进行回答。另外,如果对行政处罚方面有什么需要咨询的,365平台将随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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