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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会有处罚吗

会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企业登记机关吊销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应当发布公告,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没有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会有处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