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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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则主要包括了七种,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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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什么是重大行政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环境违法法违规行为:
    (一)偷排污染物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处理设施且排放污染物超标严重的;
    (二)将危险废物以倾倒、填埋等方式直接进入水体、土壤、海洋等环境并有主观意图的;
    (三)拒绝、阻扰环保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
    (四)拒不履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
    (五)以欺骗、虚假手段取得环保行政许可的;
    (六)因违法排污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
    (七)被责令停产整治的;
    (八)逾期未完成限制治理任务,被责令停产或停业的;
    (九)被实施环境行政强制措施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环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