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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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身份证的行政处罚

冒用身份证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则主要包括了七种,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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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行政处罚人员身份证自动报警怎么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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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第三十四条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