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律师解答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范本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范本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可以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而刑事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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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

1、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应当写明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2、指控的基本事实

应当写明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应当写明指控的犯罪罪名和法律根据,要求民事赔偿的,应当写明具体的赔偿数额;

4、证据的名称来源

应当写明指控证据的名称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5、落款

自诉状应当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签名或盖章。

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简单来说,自诉案件当中的受害人如果想要追加被告人的话,最好是在第一次提起刑事自诉的时候,就确定了共同侵害人的具体身份信息,尽管随后还可以追加被告人,但是,受害者需要向法院证明自己当时不知道还有其他共同侵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