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律师解答

刑事损害赔偿主要有哪些

刑事损害赔偿主要有哪些
律师解析:刑事损害赔偿主要有:
一、侵犯人身权利的损害赔偿: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都是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二、侵犯财产权的损害赔偿。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
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