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律师解答

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限制减刑

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限制减刑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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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限制减刑吗

您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不存在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限制减刑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出如下解释:根据修正后的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简单通俗的说,限制减刑就是——因为你的的判决里有“限制减刑”,在服刑时,同等条件下,别人可以减刑而你不能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