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律师解答

怎么鉴定嫌犯有没有精神病

(一)家属提出申请,提供嫌疑犯曾经患病或可能患病的相关依据(包括嫌疑人既往病史、家族病史等),再依法鉴定;
(二)公安机关查获或发现嫌疑犯有精神病症状,怀疑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为了更好破案、诉讼、定罪量刑等情况,启动司法鉴定;
(三)检察院怀疑嫌疑犯患有精神病的。
精神病鉴定程序启动后,有关机关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机构进行鉴定,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
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
对该鉴定有异议的,可以由当事人在被告知的时候直接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或者在开庭前要求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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